燕继荣、林永兴、刘舒杨: 制度创新的条件及实现路径——基于政府、市场、社会的协商共治经验
摘要:社会的发展进步,往往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来推动和实现的,中国改革开放的本质正是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不是为创新而创新的“折腾”,也不是换汤不换药的花样翻新,而是基于发展和治理需求导向的解决方案的探索,是基于社会共识而构建新规则,以实现更有秩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社会公共生活为目标。制度创新是许多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多元共治,被认为是协同治理的理想状态。本文从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博弈的角度分析制度创新的条件和实现路径。研究认为,制度创新可分三个阶段,即博弈阶段、共识阶段和实现阶段,相对应地,其实现需要满足三个“有效”条件,即多元博弈机制的有效运转、制度主体共识的有效达成、符合共识制度安排的有效供给。为推动制度创新的实现,应建立多元博弈机制,凝聚最广泛社会共识,激励解决方案的创新设计与试验,增加有效制度供给,才能带来制度效能的显著提升。
关键词:制度创新;多元博弈;社会共识;制度供给
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教授燕继荣
我校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林永兴
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助理教授刘舒杨
【论文主要观点】
现代社会由高度复杂的制度体系构成,从历史进程看,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好制度,制度往往只适应于一定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处于不断变迁和不断转换的过程之中。在社会发展不断要求制度变革的背景下,如何推动好制度的产生、确立和巩固,始终是一个值得长期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阐述新时代新征程中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时提出:“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改革开放的本质是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制度创新为改革开放的成功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制度有好坏之分,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好的制度是人们共同的追求,而坏的制度往往蕴含着制度失灵的风险,也蕴藏着制度变革与创新的空间和动力。制度失灵导致社会群体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的张力增大,矛盾增多,往往会导致秩序混乱。因此,如何克服“制度失灵”,实现制度创新,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本文研究的主题。
随着社会转型加快,社会公共领域的治理模式与制度变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如何有效推进社会公共领域的制度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是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本文所指的社会公共领域制度是介于国家或政府制度与市场机制之间的第三种领域的制度,是一个多元主体共治的公共领域,例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公益等事业,其中发生作用的既不是纯粹的政治行为,也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而是体现了主体的多元性和行动的多样性。
中国的制度创新实践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治理实践的体现,这种变迁既包含了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模式,也包含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模式。在推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分别代表着三种不同的力量,代表着三种不完全相同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发展方向,也遵循着不同的行为逻辑:政府更为关注制度的政治合法性与政策适切性,市场更关注等价交换与利润最优,社会则更关注价值多元与公平正义。制度创新涉及相关主体利益格局的重新规划,与其他方面制度紧密联系,影响甚广,要实现有效的制度创新,应坚持博弈与共识的原则。各行为主体应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制度创新的实现。
本文认为,制度创新是基于社会共识而形成的新社会规则。制度创新的实现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多元博弈机制的有效运转,二是制度主体共识的有效达成,三是符合共识制度安排的有效供给。制度创新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社会的多方参与,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同,三种机制分工协作,最终达成的最大共识,也就是三方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他们共同构成了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保障了制度创新机制的正常运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这一结论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也相互印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政治协商的目标就是政治共识的达成。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多元共治,被认为是协同治理的理想状态,中国40多年改革开放是制度创新的试验场。中国的经验表明,中国的发展成绩归功于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的本质就是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不是为创新而创新的“折腾”,也不是换汤不换药的花样翻新,而是基于发展和治理需求导向的解决方案的探索,这样的制度创新必须满足三个“有效”条件,才能带来制度效能的显著提升。
本文原载于《政治学研究》2023年第3期。
【作者简介】
燕继荣,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院长、教授,我校公共治理研究所所长。
林永兴,我校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刘舒杨,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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