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博士生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为加强首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展高校学生社会实践渠道,充分发挥首都教育资源和智力优势,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决定组织选拔优秀博士生和博士后(博士后具体选拔办法另行通知)到北京市进行挂职锻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将我校选拔博士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已通过学校博士生综合考试、即将毕业的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博士生(不含委培和定向)。
二、选拔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志愿投身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
3、博士生要学有余力,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
4、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5、身体健康。
三、管理考核
1、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半年(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每周应保证在挂职锻炼单位工作2-3天。
2、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挂职博士生的交通和生活补助统一从“首都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基金”中支付,医疗和有关保险由学校承担。
3、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接收单位根据挂职人员表现进行鉴定,填写《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区县局级单位或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建立挂职博士生人才库。
4、对于专业对口、挂职期间突出表现的博士生,根据本人和挂职单位双方留用意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时间安排
9月13日――9月16日,院系宣传动员阶段;
9月17日――9月19日,学生报名;
9月20日――9月21日,院系将名单报学生工作部;
9月22日――9月23日,学校将推荐名单报送市教育系统人才服务中心;
9月24日――9月27日,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委确定分配指标;
10月8日――10月12日,学校工作小组按照分配指标遴选学生确定最终名单并报送市教育系统人才教育服务中心;
10月15日――10月16日,市教育系统人才教育服务中心通知培训地点和日程;
10月17日――10月19日,岗前培训;
10月22日,开始上班。
五、报名方式
(一)校本部
报名至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医学部
报名至医学部研究生院;联系人:王青 联系电话:82801552
(三)学校咨询电话:62753595,联系人:王明慧
附:1、我校向北京市输送博士生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文件
3、挂职博士生专业需求汇总表
4、我校博士生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申请表
我校学生工作部
我校研究生院
我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7年9月13日
023-关于选拔博士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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