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政治学系举办第三十三期“政知坊”活动
2022年9月30日,由我校政治学系、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治系合办的“政知坊”第三十三期政治科学研究工作坊在线上举办。本期工作坊由北大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政治学系承办,聚焦“国家能力与现代财政国家”与“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主题,邀请了两位国内外知名高校的青年学者分享研究成果。北大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政治学系教授张长东和助理教授曾渝担任评议人,北大政管政治学系博士生马振昊担任主持人。近百余位师生参与了线上活动。
在工作坊的第一部分,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博士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史学系博士邓涵之分享了题为“A History of Decentralization: Fiscal Transi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1850-1911(分权史:晚清财政变迁)”的研究,该文获得了美国经济史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亚历山大·格申克龙奖”,也是近十年来第二位获得该奖的中国学者。通过采用制度主义分析框架并结合财政、军事等档案史料构建全国分省分府数据库,邓涵之博士研究了十九世纪上半叶的社会经济结构性因素与外生冲突对清代财政体制的影响和重塑。他指出,清廷为了应对内外交困的局面,放松了对地方的控制,导致了地方官绅尤其是督抚集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财政、军事与行政权力。这种央地权力关系的改变和空前的地方自主性是晚清财政重构与财政扩张的根本原因。自利自为的地方政府由于获得了制度变革的空间和激励、又具备较低的信息与协调成本,使得财政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呈现出自下而上的特征。邓博士认为,在整个清末民初阶段,财政体系运作对社会经济形势的回应性大大增强,在地方工业投资与公共物品分配领域也取得了显著进步。
张长东老师指出,该文直接切入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核心问题——国家建构与央地关系,为学界关于中国现代财政国家形成的争论做出了进一步的注解。不同于以往关于国家之间的战争以及内战构建国家的研究,邓博士的论文关注地方大员从财政、军事、工业化等领域为国家建构做出的贡献,弥补了现有理论的不足之处。
在工作坊的第二部分,布朗大学沃森国际与公共事务研究所博士后、阿育王大学政治学系和中国研究中心助理教授(拟入职)、哈佛大学政府系博士Saul Wilson(孙睿)分享了题为“The Landlord State:From Free Land to Land Finance”(“从减免地价到土地财政”)的研究。孙睿博士认为,学界长期认为中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是从由1994年分税制改革所带来的,但孙睿博士从现有数据出发表明,1994年后土地出让金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事实上并没有显著提升,反而是在2000年后,土地出让金比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上升,并迅速转向了土地财政。基于相关研究,孙睿博士认为,中国的土地财政事实上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通过不同的政策与手段推动的结果。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邓小平的南巡讲话进一步推动了市场经济的扩张,促进了土地的市场化进程;第二,1997-1998年的金融改革与《土地管理法》的修编,为土地财政的出现奠定了制度性基础,地方政府从此必须向银行提供抵押品才能获得相应的贷款;第三,2000年后,为规范土地市场、监督与整顿地方土地市场交易中的腐败问题,中央出台一系列规定,要求地方政府必须通过市场,公开出让土地。此外,中央要求强调土地交易中的纪律问题,要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进入市场,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最后,通过国土系统半垂直管理改革,整顿土地交易市场的秩序。正是在这一系列由中央政府进行的改革与推动下,土地财政才真正出现。
曾渝老师指出,孙睿的研究提到了土地财政是由中央政府推动的结果,对已有的研究进行了很好地补充。在孙睿研究的基础上,曾渝老师提了两个问题,首先,土地交易中的招拍挂政策由国土部门出台,那么部门政策与地方政府行动之间的关系仍需进一步解释。另外,曾渝老师也根据自己的博士论文研究提出,土地财政的普及或许是地方政府在多种制度相叠加而形成的激励结构下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其中大多数对中央政策的反应并不一定是消极或反对的。但土地财政扩散的结果从中央看来很可能是意料之外的,因为这些制度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抑制通膨、避免危机。
曾渝老师点评结束后,邓涵之博士与张长东教授对孙睿博士的论文进行了补充和评论。张长东教授指出,本次活动邀请了两位刚刚博士毕业的主讲人分享博士论文,为广大青年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研究机会。
“政知坊”是由北大、清华、人大和社科院联合主办并向国内外各高校开放的系列学术活动,以工作坊的形式为研究者陈述、发表研究成果提供支持,助力学术共同体的构建和交流。工作坊常年欢迎来自海内外高校、致力于政治科学研究的硕博学生与青年学者的来稿,投稿邮箱为zhengzhifang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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