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协中:深切缅怀恩师罗豪才先生
深切缅怀恩师罗豪才先生
成协中
自恩师去年五月底进入ICU以来,几位师友着手为恩师撰写个人传记,我们也得以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恩师传奇的一生。恩师生于南洋,青年时期因参加进步活动而受新加坡殖民当局监禁一年零三个月,出狱后受驱逐,回到新中国的怀抱。后辗转求学于汕头、无锡,直至1956年考入我校法律系,他的生活才逐步步稳定下来。从学生到老师,从法律系副主任到北大副校长,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到全国政协副主席,……在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岗位上,恩师都通过自身的努力创造了他人难以企及的成就,在新中国的法学教育、法学理论、法治实践、侨务与人权保障等方面,书写了不朽的人生传奇。
恩师的人生经历并非一帆风顺,相反,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恩师经历了常人难以体验的人生疾苦。除了少年时期遭受的牢狱之灾,青年时期求学过程中的颠沛流离之外,中年又经历了文革的十年浩劫这一国家灾难。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恩师在获准去新加坡探亲时,得知罗氏家族在新加坡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母亲和弟弟们曾经询问过恩师是否考虑留在新加坡或申请移居香港。经历了多年极度的贫困,突然就有了截然不同的生活作为参照物。这对当时的恩师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尽管那时恩师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尽管那时他依然只是一名普通教师,但恩师深知自己对做生意既无兴趣也缺乏天赋,他不可能放弃前半生的理想回来分享弟弟们的成功,他毅然决定放弃自己在家族的所有继承权,返回大陆,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一同前进。恩师说:“青春无悔,其实悔也没有什么用,因为那原本就不是我自己选择的命运。”
也许是天道酬勤,也许是对恩师前半生所承受的疾苦的弥补,恩师后面的人生才真正精彩起来,并广为人知。尽管从学校,到法院,到政协,再到中国人权研究会,恩师的职业生涯贯穿多个领域。但几乎在每个领域,恩师都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足以传世的成就。在我看来,恩师最受人尊敬的,不仅在于其在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上开创性地提出了“平衡论”、倡导软法理论的研究、推动了人权研究,更在于其开放的学术胸襟和高尚的人格。
恩师一生襟怀坦荡,光明磊落,不屈从于压力,也不回避责任。在任职最高人民法院期间,恩师曾在巨大压力之下,依法公正地审结号称是“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的某行政案件。在该案审结之后,被告方律师不仅攻击法院枉法裁判,还攻击恩师徇私枉法。在面对中纪委的调查时,恩师说,“我不认识吴某某,和他的老婆也没有接触。至于钱的事,他吴某某有多少钱能收买我罗豪才,收买我这个大法官?我生不为钱,且受党的教育多年,绝不会为金钱所动。”此番话语,掷地有声,在场的所有人无不为之动容。在走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时,恩师说:“我对自己签下的案件和批复负责。如果将来因为某些个案需要有人承担责任,我绝不推卸责任。”
恩师走了,我很怀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