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科生中期退课管理办法
为配合《我校本科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本科教育改革,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自主性学习,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实现卓越教学,现对原有的中期退课模式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1、退课时间
每学期中期,一般是第八周,学生可以在网上申请退课(体育课除外),第九周教务部统一处理,并在教务部网站上公布退课结果。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退课手续不允许他人代办;退课结果公布后不再受理退课申请。
2、限制退课的课程和学分下限要求
第10周之前已经结束的课程不进行中期退课。
实验类课程一般不允许中期退课。
体育课的中期退课,指学生患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须本人提交书面的退课申请书,经由任课教师以及体育教研部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教务部办理手工退课。
每学期所修学分低于14学分的不允许退课,退课后每学期所修学分一般不得低于14学分下限,所剩毕业学分不足14学分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经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后,到教务部办理手工退课。
3、与所退课程相关的实验、习题、上机等须同时退掉,小班研讨课视具体情况而定。
4、退课课程成绩记载
学生中期退课后,成绩单上该课程成绩栏记载为W(withdrawal)。W不参与GPA计算。
对未办理退课手续却不参加考试的课程,成绩以0分记。
5、中期退课不收取退课费。
本办法经2016年第五次教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16年9月起执行。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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